| 濉溪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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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17 13:39 文章来源:濉溪经济开发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
濉溪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3年3 月,1998 年9月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其位于濉溪新城西侧,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情况为:
地 址: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玉兰路1号
电 话:(0561)6061215
传 真:(0561)6061216
E-mail:sikfq@tom.com
负责人:李建华
濉溪经济开发区2003年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92亿元,同比增长14.28%;完成工业总产值2.986亿元,同比增长7.4 %;工业增加值为1.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4%;实现财政收入2140万元,同比增长12.6 %;完成出口总额174.49万美元。
截止2003年底,累计实际吸收外资额184万美元,累计实际吸收内资额96100万元。入区企业共100个。其中,内资企业96家,外资企业4家。全区就业人员4250人。
目前,濉溪经济开发区批准土地面积为4平方公里,已建成土地面积为2.5平方公里。
二、开发区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
濉溪经济开发区东近连云港,西连商丘、开封,南接宿州、蚌埠,北临徐州。地处东经116 °23′-116 °59 ′,北纬33°17′-34°01 ′。土地平整,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性气候,平均气温14.5 度,降雨量年均852.4 m m ,无霜期203天,日照2293.7 小时。
开发区交通发达,铁路东接京沪线,北连陇海线,西通京九、京广线。省道S202线穿境而过,东接京福高速公路,北连连霍高速公路。北距徐州观音机场60 公里,南距阜阳机场120 公里。水运可直航上海, 货运可从连云港入海。
三、开发区投资环境
(具体见附表)
四、开发区招商引资
2003年全区新进项目24个,协议投资额4.5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0.95亿元。主要有:与韩国锡珍铝制品有限公司协议达成投资5000万元生产铝制品项目;与淮北矿山环保机械厂协议达成投资3000万元生产矿山洗选、运输、环保设备项目;与安徽金冠玻璃有限公司达成投资6000万元生产玻璃制品项目;与广东东辉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投资1000万元生产新型建材和实木门项目;与淮北轻钢厂达成投资1000万元生产轻钢材料项目;与淮北九通复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达成投资1500万元,年产4040吨新型玻璃制剂项目;与家园型材公司达到投资1500万元,年产6000万吨电泳喷涂铝型材生产项目。
截止2003年底,境内投资商主要来自省内、湖南、广东;境外投资商主要来自台湾。
五、重大招商引资推介项目
1、濉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濉溪经济开发区口子农副产品大市场建设工程项目
3、濉溪经济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建设项目
(具体见项目书附件)
六、开发区支柱产业
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六大园区,按照"六区并进、三业并举、优先发展第三产业,集中发展工业"的发展思路,各项事业整体推进。现已初步形成电子、纺织、轻钢材料、复合材料、铝型材为主导产品的生产基地;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以云母材料、猪鬃加工、食品加工、酿酒、脱皮芝麻、玩具为主体的个私企业已发展到19 家。教育园区已形成以濉中分校、龙华学校为中心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体系。
七、主要鼓励的发展行业
目前濉溪经济开发区主要鼓励的发展行业为高科技产业、加工制造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出口创汇、新型建材加工及产业关联度大发展前景好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入区。
八、发展目标
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奋斗目标:近期发展目标(至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4.2亿元,工业总产值达6.67亿元,财政收入达到0.4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到6亿元;入区工业项目总数达到100个以上,实际利用资金12亿元以上,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园区功能明显增强,产业集聚明显提高。
九、优惠政策
所有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国家、省赋予的优惠政策外,同时还可在全国开发区优惠政策中,择优而从,政策随项目走。对那些投资大、技术水平高、效益好的项目,可以采取个案形式具体商定投资优惠条件。
主要包括:
1、区内生产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类型企业可按《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规定予以适当减免。区内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2、区内企业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依率计征,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全部返还企业,第3到第4年返还50%,第5年起,可择优返还。
3、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应一次性付清,重大项目可在四年内分期缴付。工业项目也可以土地租赁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4、对进区企业实行备案制,特殊行业可先建设,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5、开发区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全额用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在开发区征用土地,交通基金、水利基金和耕地占用税经批准可予以免缴或缓缴。
6、境内外客商到开发区兴办私营企业等经济实体,有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有固定收入者,可直接办理濉溪县城镇户口,并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7、对引进资金来开发区投资的中介人,依据投资数额和使用年限,由开发区财政部门发给一次性奖金。对引进资金规模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5‰补助;对引进资金规模1000-2000万元(含2000万元),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8‰补助;对引进资金规模2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10‰补助;对引进资金规模3000万元以上,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15‰补助。也可以在项目投产后的三年内,由受奖人选择其中任意一年内该项目为开发区形成的可用财力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引荐外资1000万元以上的引荐人,除按本条发给补助外,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其奖励晋升1级工资,并在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相应照顾。
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列入补助范围。
8、在区内新办独立核算的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等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在区内兴办的独立核算的商业、对外贸易业、旅游服务业及文、教、卫事业的企业,从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9、开发区内兴建生产性厂房、商业网点,免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商业网点配套费、外地勘察设计费、市容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减半收取施工图保证金、城市规划管理费、设计施工质监费(参照《关于转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外来企业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濉政〔2003〕1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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