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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一期20万t/a焦化项目第二次公示
2007-09-12 10:53  文章来源:濉溪县环保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淮北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具有发展炼焦工业的优越条件。根据淮北市煤化工基地规划中关于“发展煤化工,延伸煤炭生产的产业链,旨在促进产业升级,促进煤炭资源转化增值”的要求,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决定抓住有利的市场机遇,利用淮北市充裕的煤炭资源,在濉溪经济开发区内建设一期年产20万吨焦化项目,生产高质量的冶金焦。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焦炭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和优质焦炭的市场占有率,为安徽淮北煤炭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提供了有效途径。

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焦炭行业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的股份制企业。该项目充分发挥淮北市煤炭生产基地的优势,对于提高同类产品质 量,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以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另外,本项目生产所需洗精煤等原料均从周边购进,这样 对于提高煤炭的附加值,促进周边区域产业链的形成,亦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本项目的建设为群众提供了就业机会,从而提高了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同时,本项目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发展区域经济,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燃料结构,促进当地煤炭、选煤、炼焦、冶金、运输等行业的发展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公司一期年产20t/a焦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并收集有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论

2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

3 工程分析

4 产业政策、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5 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事故风险分析

9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0)公众参与

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3)环境管理监测计划

14)结论与建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清下水排水。

对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蒸氨废水、终冷废水、冲洗水、水封水、冷却废水、水处理站废水和生活废水,建设方拟采用“A/O/O”工艺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各项污染物能够满足《炼焦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69-96)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可以满足熄焦用水和洗煤要求,因此,本项目酚氰废水处理站出水可全部用于熄焦和洗煤,实现全部复用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一部分回用作冲洗和绿化用水,其余通过渠道直接排往萧濉新河;脱盐装置排水拟和后部分的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通过渠道直接排往萧濉新河。

 

2)废气

拟建项目焦化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燃烧废气、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三大类。

炼焦炉、洗苯塔管式加热炉、蒸汽锅炉均使用来自煤气净化车间的净煤气,净煤气是清洁能源,硫含量很低,可不采取处理措施直接排放。燃烧后焦炉、管式炉、蒸汽锅炉烟气中SO2、烟尘、氮氧化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工艺废气方面,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装煤烟气、推焦烟气、熄焦废气、筛焦废气、脱硫再生塔废气、硫铵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等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能够达到《新建机械化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建议继续采用相关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焦油渣、生化处理污泥、脱苯残渣、熄焦沉淀池粉焦、生活垃圾。

其中焦油渣、脱苯残渣和生化污泥均回送至煤场配煤炼焦;粉焦干燥后做成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所有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固废排放量为零。

4)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比较多,并且声级也比较高,主要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声频以中低频噪声为主。主要噪声设备为粉碎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经厂房隔声、加消音器等降噪处理后,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发生超标现象。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20051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鼓励类第七项-钢铁中第3条:配型煤炼焦、捣固炼焦技术开发及生产;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044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中的“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同时也符合国家发改委200511日颁布实施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76号)中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以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邮编:210046

传真:(025)85572627
  联系电话:025-86087694
  联系人:张以飞;

Emailiovewj@126.com
五、征求意见对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起十日内。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秀娟            联系电话:(015905611696

 

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0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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