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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融资方式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2008-05-28 17:23  文章来源:濉溪经济开发区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加快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作保障,能不能解决好资金投入问题,是建设发展开发区的关键环节。在濉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模式选择上,关键还在于体制创新。在濉溪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中,既要总结开发区成功的经验,又要有效避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以促进区域发展、保障招商引资为核心原则。建立市场化操作平台和用户服务平台,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分离,走职能专业化、实施产业化、服务集约化的道路;建立资本运作与资金管理平台,以政策为引导,以资本为纽带,按市场化原则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发挥财政杠杆,使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一、根据基础设施的不同性质,确定不同的市场化操作方案。   
  1、根据基础设施投入产出的不同,可以总体分为两大类,即非经营类设施和可经营性设施,根据性质不同,设计不同的项目建设方案。   
  非经营类设施:包括排水、道路、填土、绿化、路灯等。规划和标准由政府确定,可以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
  可经营性设施: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电力、燃气、信息通道(通信、电视、网络等)、垃圾处理等。由管委会确定规划、设施标准(包括产品标准)、能源或服务价格、政策(包括运营价格补贴政策),政府不直接投资,完全可以由企业作为投资主体。
  基础设施服务:发挥濉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的作用,由濉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建立用户服务平台,统一对企业服务、统一按政府规定标准收费,一站式服务。对于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由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统一按企业规则、按政府补贴政策结算,企业收费优惠部分统一由管委会支付给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只是一个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商,对内为基础设施产品供应企业提供服务,对外对用户提供服务,避免乱收费、服务标准不一、难以控制的现象。   
  2、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发展方向,坚持走基础设施建设决策中心化,建设产业化、运营市场化、服务集约化、基础设施资产资本化的道路,建立决策、建设、运营、服务职能分离、集中管理的基础设施体系,建立三个功能中心,一个管理平台。   
  (1)规划技术管理功能中心:基础设施决策中心化、专家化、信息化。站在开发区区域发展的高度,围绕招商生命线,在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基础设施决策。控制建设标准、规模、进度、投资,并对可能吸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项目进行项目招商。   
  (2)建设管理功能中心:面向建设单位,建管分离,集中建设。招标确定建设单位,项目化管理,建设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坚持工程招标原则,建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建立质量追究责任机制,达到控制投资、提高质量的目的。   
  (3)运营管理功能中心:面向专业运营公司,按市场化原则选择和考核运营公司,完全以成本、效益作为考核指标,提高运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   
  (4)资本运作与资金管理平台:作为濉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本运作和资金中心管理的平台,整和资源,利用规模优势,以资产和项目为纽带,增大融资砝码,为濉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开拓融资渠道,开拓BOT、ABS等新的融资模式。资金统筹管理,帐户集中,资金统一拨付,有偿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大,单靠财政已远不能满足巨大的投资需求,迫切需要民间资本进入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多种多样,通行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租赁
  即由民间资本公司经营并维持一家国有基础设施企业,自己承担商业风险,其收入从收费中得来。租赁形式一般要求对收费做出承诺,收缴的费用至少能够弥补运营和维护成本,并通过收费管理及经营成本的最小化来提高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2、出售国有资产
将一部分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企业卖给民间资本公司,实现以价值形态管理基础设施,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的便捷手段。
  3、公私合作
  由政府承担一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然后交由民间资本公司融资建设,或由政府与民间资本组成股份公司,共同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捆绑组合型
  这是一种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无投资回报和有投资回报项目)的捆绑与组合,将投资负担与投资回报相结合,从而形成一个项目成为另一个项目的信用保证的投融资方式,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采用这种方式的先决条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属于一家项目公司。这种投融资方式的操作是多种多样的。
  以上的方式各有特点,针对基础设施的不同类型,可慎重选择不同的进入方式,或形成新的不同组合。也可以将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推广到公共社会设施领域。民间资本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本上属于“新生事物”,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以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另外,基础设施代表着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它的公共产品性决定了要以一定的社会效益为目标,这与民间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这也就要求政府对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其营利性和公益性。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殊情况,可采取不同政策引导民间资本的进入。对供气、供水、供电等经济效益比较好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原则,在政府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鼓励民间投资者和其他主体单独投资,实行产业化经营,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其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对公共交通、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具有一定公益性质、价格一时不能完全放开的基础设施项目,采取政府资金配合其他投资、并给予优惠政策的办法,吸引各种投资主体;对道路、消防、环境卫生、环境防治与保护、绿化等经营性弱、公益性强的基础设施项目,仍然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如政府可按有关定额、规范标准确定经费,向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招标,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费用核拨。这种方式适合中小民间投资者,灵活高效。
  (二)、吸引民间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形成基础设施领域合理的价格体系,为民间资本进入创造有利条件。基础设施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其价格水平是至关重要的。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市政服务低价甚至免费政策,依靠政府大量财政补贴才能维持正常运转,使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处于供应不足状态。由于价格体系不合理,基础设施管理部门没能形成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越多、财政负担越重的恶性循环。要实现市政服务市场化,就要理顺价格体系。首先对一些影响面较大的市政服务设施,要按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出合理价格;其次,在考虑到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有步骤地放开部分基础设施价格。基础设施价格放开后,可能会有一个价格上涨时期,但随着这个领域投资和经营对内对外全面开放、竞争加剧,市政设施的供应量会提高,服务成本会降低,从而使基础设施的服务价格逐步下降到较低水平。
  2、运用经济杠杆引导、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经营性基础设施虽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但其存在的投资额大、建设期长、利润率相对较低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为此采取各种措施,引导、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非常必要的。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性资金投入配合民间投资,改善基础设施项目的收益和风险预期;也可以适当提高市政服务产品的价格水平,或给予基础设施产业适当的优惠政策,使市政企业能有合理的利润率。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领域中。
  3、为民间投资的退出留出通道。由于基础设施服务的公益性和其投资建设对于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这一产业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点和前提,因此应积极给予多种扶持,促使其快速、健康发展。对投资于中小市政企业的民间投资者来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流通,达到套现从而退出基础设施领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此,应通过产权交易,使民间投资者能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很容易地退出部分或全部股权。产权交易解除了投资者进入投资领域的后顾之忧,也为所持有的股权提供了一个客观的价格,对于投资决策有指导作用。在产权交易市场上,政府可以买方的身份出现,解决投资者的流动性困难;也可以作为卖方,实现国有股权和国有资产的转让,通过资产运作为新项目筹集资金。(费珩)

责编:孙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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